近期,全國多地發布的房地產市場系列新政中,已有“收儲商品房”模式的具體落地。
8月7日,據深安居微信號發布的消息,深圳市安居集團有限公司所屬企業擬開展收購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向深圳市域征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項目。其中,征集范圍包括深圳市(不含深汕特別合作區)范圍內商品房性質的住宅、公寓、宿舍等,優先選取整棟或整單元未售、可實現封閉管理的樓棟項目(房源)。關于房源條件,包括位置合適,處于交通便利、配套設施較為齊全的區位,貼近區域發展核心片區,具備產業基礎、發展優勢;戶型面積合適,原則上項目(房源)主力戶型面積應滿足深圳保障性住房戶型、面積(65平方米以下)要求;生活便利,周邊交通便利,臨近地鐵口、公交站,具備基礎設施、生活配套相對完善等宜居條件;手續齊全,擬收購項目須四證齊全,保證項目的合法合規性,滿足金融機構的貸款要求。
一般來說,收購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即地方政府組織當地國企從開發商手里買房,這項政策被業內稱之為商品房“收儲”。自“517新政”以來,多地已出臺政策鼓勵國企收儲已建成未售新房,據中指監測,10余城已發布征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明確房源征集范圍、條件和價格。
以臨近深圳的惠州市為例,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此前發布《關于征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擬政府選定的專業化國有企業作為收購主體,以合理價格收購在惠州市行政區域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需滿足資產負債和法律關系清晰、取得竣工驗收備案證明、面積小于120平方米、房源權屬清晰可交易等條件。惠州也是廣東省內出臺相關政策較早的城市之一。
中指研究院研究副總監徐躍進認為,國企收儲的推進可能會面臨一定挑戰,包括收儲價格、供需錯配等,比如在一些房企庫存壓力大、出售意愿較強的城市,保障房需求相對有限,國企收儲規模可能較小;而在一些保障房需求相對強烈的城市(一線和核心二線城市),市場庫存水平可能也不高,房企折價出售存量房的意愿也相對較低。不過,目前“促需求+去庫存”的政策方向已經明確,“去庫存”相關政策有利于緩解企業資金壓力,同時也有助于市場情緒的恢復及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給,但收儲價格,供需錯配等問題或將影響政策推進節奏,未來仍需相關政策進一步完善。若下半年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則將對去庫存、穩市場起到積極作用,有利于加快房地產市場企穩恢復。
如何提高地方政府收儲的積極性?有分析人士建議,由于當前地方政府的財政壓力較大,國家在融資方面可考慮再進一步降低利率,適當降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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