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于2024年6月3日發布公告,對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品享受車船稅優惠政策的技術要求進行調整。新政策的實施旨在適應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的發展和技術進步,以促進能源節約和鼓勵新能源使用。
2018年8月,曾發布通知對新能源車船免征車船稅,對節能汽車減半征收車船稅,而此次調整涉及原先政策中的節能乘用車、輕型商用車、重型商用車的綜合工況燃料消耗量限值標準。
在新能源汽車方面,新政策對純電動續駛里程標準進行了更新。原先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的純電動續駛里程標準,工況法不低于50公里,等速法不低于70公里,現調整為有條件的等效全電里程不低于43公里。
對于燃料電池商用車技術要求,新政策也進行了調整。原先免征車船稅的燃料電池汽車需要滿足燃料電池系統額定功率不低于驅動電機額定功率的30%,且商用車燃料電池系統額定功率不小于30千瓦。調整后,燃料電池汽車要免征車船稅,燃料電池系統額定功率不得小于50千瓦,且與驅動電機額定功率比值不低于50%,并增加了燃料電池啟動溫度不高于-30℃、純氫續駛里程不低于300公里的要求。
工業和信息化部明確表示,7月1日之后,新申請享受車船稅優惠政策的節能、新能源汽車車型必須符合新的技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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